對兒童玩具,分歧的國度或地域有分歧的诠释。较為明白的劃定 有 國 際 標 准 化 组 织 在 ISO8124-1 尺度《玩具平安 - 第 1 部門:機器和物理機能方面的平安》對玩具的界說:“設計或预订為 14岁如下兒童顽耍的所有產物和質料”。中國 GB667五、欧盟 EN71 系列、日本玩具尺度(ST 2012)、美國ASTM F963 援用了 14 岁這個春秋段作為兒童的春秋界線。但美國HR4040 法案、美國 CPSC 则經由過程诠释性文件《消费品平安法案》對兒童產物有明白界說:“a childrenproduct means a consumerproduct designed or intendedprimarily for 耳道清洗液, children 12years of age or younger. Theterm “designed or intendedprimarily” applies to thoseconsumer products mainly forchildren 12 years old oryounger. Whether a product isprimarily intended for chil-dren 12 years of age oryounger is determined by con-sidering the four specifiedstatutory factors.”即该文件所指的兒童產物(包含兒童玩具)重要指為 12 岁如下兒童利用的消费產物,并提出断定成果重要综合如下四個法定身分:A、制造商對產物合用性声明,但制jkf按摩,造商的標签和声明,不具备决议性的意义。B、產物包装、促销告白等表白该產物供 12 岁及如下兒童利用。C、消费者廣泛認為该產物合适 12岁及如下兒童利用。D、按照美國消费品平安委员會于 2002 年 9 月公布的《春秋劃分指南》和後续版本的界說果断。按照此法案,當咱們果断输美產物是不是属于兒童玩具時,需综合斟酌以上四個身分。好比,可供成人或兒童配合利用的放大镜、千里镜等科學仪器装备,即便出產商在標签上標明5-12 岁如下顽耍利用,但该產物特徴决议了其仍属于一般用處的產物,不克不及归為兒童玩具。再如,飞天扫帚是童话中邪術師最便捷的代步东西,兒童遊玩時也常常伪装扫帚是邪術玩具,但不克不及是以認為扫帚就是兒童玩具,由于其根基用處是干净东西,属于一般用處的產物。但若產物是供顽耍文娱用的玩具版本,并經由過程圖示、主題、標識、阐明书的方法,或在包装上明白地声明或表示產物是為 12 岁如下兒童設計或预期利用的,可認為是兒童玩具。